香港国安首动用23条再拘一人

多个人权组织促放人 国际特赦指纪念六四非犯罪

【大纪元2024年05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张瑛瑜香港报导)警方国安处前日首次动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条例》),以 “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拘捕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等6人。国安处昨日公布,再拘捕多一名53岁女子,累计7人被捕。另外,多个团体谴责拘捕行动,要求释放邹幸彤等人。

国安处前日表示,调查显示一名正在还押中的女子,透过至少6名被捕人,由今年4月份开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专页,利用某个将至的敏感日子,持续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帖文。

昨日国安处公布,再拘捕多一名53岁女子,累计7人被捕。警方称行动仍在继续,不排除将有更多人被拘捕。有消息指,被捕的女子为潘幼翠,是前日被捕的前支联会常委关振邦的太太。

香港人权资讯中心谴责

另外,海外团体“香港人权资讯中心”谴责拘捕行动,认为是为了打压意见领袖提出平反六四的诉求,以在6月4日前制造强大的寒蝉效应,杜绝香港社会出现有关悼念或要求平反六四的言论和活动。

中心批评港府的行动,是将法律武器化,侵犯公民正当地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同时,港府的做法正正印证早前,联合国人权专家对订立《条例》的忧虑。专家当时指出,煽动意图罪的条文含糊不清,例如什么行为足以使人对其政府产生“憎恨”或“蔑视”,罪行亦与煽动身体暴力或伤害没有任何必要的联系。

当时专家亦称,这些未定义的罪行概念,可被滥用和任意使用,对在政治问题上与官员意见不一致的人士,带来非常真实的风险。同时,条例中的严厉惩罚可能会进一步助长自我审查,并可能进一步侵蚀香港已经受到严重打击的公民空间。

关注被捕后选择律师权利

中心关注6人被捕后的权利,质疑警方会否根据《条例》的第79、80 条,限制被捕人士在羁留期间,选择律师及寻求法律意见的权利。

中心引述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强调被捕人士寻求法律协助是一项基本权利,延误或限制有关权利,很可能对被捕人不利及可能带来司法不公的风险。

中心促请港府立即释放6人,包括应遵循早前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的要求,立即释放邹幸彤,并根据国际法赋予她可执行的赔偿权利和其它补偿。

工作组早于去年5月1日,已向港府发出以上的要求和意见,认为邹遭到的拘捕及扣留,都是由于她和平地行使言论及集会自由所导致,当局对邹的拘捕及扣留是源自对她的长期骚扰和针对,因此属于一种基于其政见而作出的歧视。当时工作组认为,邹幸彤被剥夺自由的情况属任意拘留,违反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香港人权资讯中心并要求港府,停止打压悼念六四的活动,确保港人可免于恐惧地,行使受国际人权法保障的表达自由和和平集会自由。

国际特赦组织: 纪念六四非犯罪

国际特赦组织亦就此发声明,其中国部主任Sarah Brooks批评港府再次采取行动打压言论自由,企图阻止人们纪念六四事件。

她更指出,下周就是邹幸彤被关柙的第1,000天,并质疑香港当局有意为邹增添罪名,“延长她为自由而奋斗的时间”(ensuring that her fight for freedom is even longer by adding new so-called crimes to her file)。

Sarah Brooks批评,港府禁止人们悼念六四纪念日是对事件中遇难者及其家人的侮辱,并强调“纪念天安门镇压事件不是,也永远不会是犯罪”(Remembering the Tiananmen crackdown is not and never shall be a crime.)。她并促请港府无条件释放邹幸彤等因行使言论自由权而被捕的香港人。

香港监察促英政府宣布 相关法案违中英联合声明

香港监察共同创办人兼行政总监罗杰斯(Benedict Rogers)回应指,香港监察谴责国安处以23条作出首轮拘捕行动,认为英国政府应宣布相关法案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英国政府应对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实施制裁,追究他制订和颁布这项违反《联合声明》和国际法的条文的责任。他强调须采取强而有力的措施回应,向北京和香港当局发出讯号,表明不会容忍任何对人权以及香港和海外离散港人所珍视的价值观的加剧威胁。◇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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