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前香港首动用23条 邹幸彤等6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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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5月28日讯】香港国安处公布,5月28日于全港多区包括大榄女惩教所,共拘捕5名女子及1名男子,年龄介乎37岁至65岁,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第24条“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其中一名被捕人为正被还押的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有消息指,同案被捕人士亦包括邹幸彤母亲、前支联会常委刘家仪、前区议员陈剑琴。

这次的抓捕行动发生在震惊世界的1989年6月4日天安门镇压学生运动35周年纪念日来临前七天的时候。

5月28日香港国安处于全港多区包括大榄女惩教所拘捕5名女子及1名男子,据悉包括正被还押的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资料图片。(宋碧龙/大纪元)

香港警方根据法庭手令搜查其中5名被捕人士的住所,检取一批与案件有关物品,包括涉嫌曾用作发布“具煽动意图讯息”的电子通讯装置。

警方称,调查显示一名正在还押中的女子,透过另外5名被捕人,由今年4月份开始,以匿名方式在一社交平台专页,利用某个将至的敏感日子,持续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帖文。

所谓“敏感日子”指的是中共惧怕的“六四”大屠杀的日子。港警都不敢明说。

邹幸彤是因为组织纪念“六四”烛光晚会和没有按照国安处的要求提交支联会资料的两项“罪行”被当局判刑19个半月,被关押在大榄女子监狱。

香港保安局局长下午见记者,确认被捕人包括邹幸彤,并称被捕人士利用一个名为“小彤群抽会”的社交专页,连续发布一些“意图煽动帖文”,“意图鼓励网民组织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和‘非法活动’”。

被问到警方所指的利用“某个将至的敏感日子”是否6月4日,保安局长邓炳强就指“日子本身不重要”,而是有人利用相关课题“煽动”。

翻查资料,邹幸彤今年4月1日曾透过Facebook专页“小彤群抽会”发文,呼吁曾经参与悼念“六四”活动的人士提供证词或出庭作供。帖文强调有关做法的目的是要“留下事实”,并非作为辩护理由,呼吁即使对支联会印象不好的人士亦可如实提供证词。

邹幸彤于4月30日在上述专页帖文表示,从该日起的35日,会逐日写“‘5月35日’‘35周年纪念’的‘35个片段’,既是个人经历的分享,也是一份‘证词’”。

该专页的最后一则帖文于27日晚10时48分贴出,内容与民主女神像有关,包括2010年5月29日支联会在铜锣湾时代广场外的公共空间展出“六四”雕塑及民主女神像,遭警方及食环署人员强行带走展品。政府当时指支联会未有申请娱乐牌照。

“六四”事件发生以后,香港支联会几乎每年都组织烛光晚会等形式的纪念活动,为传播“六四”精神,让人们永记中共屠杀学生和平民的罪行做出了自己最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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