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23条重临|民主党促增免责条款保障公众监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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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曾晓熏香港报导)政府就《基本法》23条立法进行的公众咨询将于2月28日届满,民主党(26日)以电邮方式向政府提交意见书,民主党主席罗健熙表示,政府在考虑立法的同时,亦须充分保障《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所确立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

民主党在意见书中指出,咨询文件建议,“国家秘密”涵盖7种事项,部分例如“关乎国家或香港特区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关乎国家和香港特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秘密”、“关乎国家或香港特区科技发展或科学技术的秘密”、“关乎中央与香港特区之间的关系的秘密”等涵盖范围十分广泛,市民难以准确判断;而涵盖范围太广泛,亦可能令资讯流通出现障碍,影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

咨询文件建议新增境外干预罪,其控罪元素,是配合境外势力使用不当手段以达到影响施政或中央与特区关系等“干预效果”。政府官员多次强调要“三连中”才会犯法,民主党认为咨询文件对“配合境外势力”、“使用不当手段”、“干预效果”、“境外势力”的界定太过宽阔和不清晰,官员的回应仍未能消除市民担忧。又指“干预效果”列举的5项情况,其中3项都笼统地以“影响”作叙述,字面上很容易便能满足此控罪元素,政府应提高此门槛。

民主党认为政府在23条立法咨询文件中,仍有多处定义不明或过分宽阔,部分控罪元素的门槛亦太低,建议政府审慎检视拟议的条文,更清晰界定不同控罪,并将控罪缩窄至实际构成国安风险的范围。

罗健熙表示,咨询文件内就不同罪行的定义仍有不清晰之处,希望政府能够厘清相关定义:“要维持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必须确保香港社会资讯流通,多元开放,对公权力有制约,有问责的政府,及有清晰易明、不会使人容易误堕法网的法律条文等”。他相信,定义更清晰的立法条文,可让香港市民、机构及外来投资者更清楚知悉法律界线,而不会误堕法网。

罗健熙又指,自公众咨询文件发表以来,新闻从业员及专业界别都对“国家秘密”表达忧虑,民主党建议政府参照2003年提出的修订,加入“公众利益”的免责或辩护条款,确保市民及新闻工作者若需要处理政府施政疏失或官员腐败等问题时可以放心继续监察政府施政,确保政府向市民问责。@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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