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原财政厅长为亲友牟利收贿细节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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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03日讯】今年2月落马的中共浙江省金融控股前董事长、省财政厅原厅长钱巨炎已获刑8年6个月。陆媒近日披露了其在亲友圈搞利益输送并收贿的部分细节。

10月25日温州市中级法院对钱巨炎受贿案做出了上述判决。法院指,钱巨炎利用担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财政性资金存放、房产项目审批、土地性质变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95万余元。

10月31日浙江在线披露了钱巨炎的一些贪腐细节。报导指,钱巨炎看似廉洁正派,一般不会收受同事或下属的礼金礼卡和贵重物品等,却在少数亲朋好友那里暴露出强烈的贪欲和贪心。

与钱巨炎同乡的某银行营销顾问柴某,逢年过节必到钱的父母家做客、塞红包。钱巨炎察觉到对方明显的目的性,但认为此人有安全感,“可以作为一个利益输送对象”,就有意将一笔高达数亿元的财政性资金放到某银行,使柴顺利获取一笔意外的“营销费”。

作为回报,2009年11月柴某提出以钱父的名义开账户炒股,亏了他来负担。之后一年多里,柴某分多次在钱父证券账户存入200多万元。

2012年3月股票账户出现大幅亏损后,柴某建议,把钱父账户的股票抛售,将这笔钱款用于投资一家拟上市公司。钱巨炎同意后,柴某通过一番操作,购入50万股股权;后来又根据钱的意思,以钱巨炎妹妹之女的名义,花175万元购买了股权。

还有,钱巨炎还通过向其妻妹钱某某进行利益输送,也为自己牟利 。2003年,钱巨炎利用担任省财政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将在老家的钱某某调至某银行杭州解放支行工作。此后,钱巨炎利用职权陆续为钱某某揽取财政存款资源,使她的“营销费”收入与日俱增。

2003年至2017年,归入钱某某营销业绩的财政性日均存款达3亿余元至19亿余元不等,钱某某从中获取业绩奖励共计2400万余元。2006年至2015年上半年,在钱巨炎的授意下,钱某某先后10次直接或通过姐姐送给钱巨炎现金或银行存单,共计185万元。

2009年上半年,因对钱某某的回报力度不满意,钱巨炎又提出由钱某某出资720万元,以其孩子名义购买临安青山湖一套面积达512平方米的别墅给他。作为回报,钱巨炎在此后财政性资金存放方面加大了对钱某某的支持力度。

如此,把收受贿赂和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混在一起,钱巨炎觉得这种方式既隐蔽又更有安全感。

不过,2017年4月,钱巨炎的仕途出现转折,他从浙江省财政厅厅长调任浙江金融控股党委书记、董事长。次年2月,钱巨炎即落马。此后的官方的“双开”通报指,钱巨炎做“两面人”,利用掌管“钱袋子”之机大搞权力寻租,大肆为本人和亲属攫取经济利益,搞权色交易等。

责任编辑:李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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