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將對重大稅案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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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1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吳香蓮綜合報導)美國最高法院將於12月初就摩爾夫婦訴美國稅法一案進行口頭辯論。該案有可能重塑美國稅法,導致政府損失數千億美元的收入。

2006年,查爾斯(Charles)和凱瑟琳‧摩爾(Kathleen Moore)夫婦投資4萬美元,購買了印度公司KisanKraft 13%的股份。

KisanKraft是一家受控外國公司,自成立以來每年都獲利,但它不是將收益分配給股東,而是將利潤再投資於業務。美國在2017年《減稅與就業法案》通過之前,此類收入通常無需繳納所得稅,直到利潤分配給股東。但2017年的法律改變了公司稅的稅收制度,重點關注在國內利潤,並對海外持有的利潤徵收一次性強制匯回稅。

法庭文件顯示,摩爾夫婦繳納了14,729美元的欠稅,隨後他們在華盛頓DC西區地方法院對該法律提出質疑,認為該法律違反了《艾斯納訴麥康伯案》(Eisner v. Macomber)中規定的收入在徵稅前必須變現的第十六修正案。

該地區法院做出了有利於政府的裁決,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也維持了原判。但法官布馬泰(Patrick J. Bumatay)和另外三名法官對拒絕重審提出了異議。

摩爾夫婦起訴政府稅案的爭議焦點是,聯邦政府是否可以對某些類型的「未實現」收益徵稅,這些收益是人們擁有的股票或債券等,但他們還沒有從投資中收回利潤,因此,他們還無法獲得這部分財產的價值。

美國稅法的大部分內容要求收入在徵稅之前必須「變現」,但批評者表示,這一概念不切實際,法院多年來一直忽視這一概念。

據司法部稱,如果法院將裁決範圍限制在案件中所提到的特定稅種(即強制遣返稅),有利於原告的裁決可能會在未來十年花費政府3,400億美元。這將抵銷國稅局800億美元新增資金所產生的所有額外收入,並使國家赤字增加1,400億美元。

專家表示,如果法院擴大對變現的定義,將大量應繳納的稅收排除在政府的管轄範圍之外,那麼成本可能會高得多。

總之,這項裁決將會產生各個層面的影響,從潛在的財富稅(拜登政府在2022年向億萬富翁提出的財富稅)到國際稅收制度的大部分內容。

美國副檢察長普雷洛加(Elizabeth Prelogar)本人計劃就此案在法官面前進行辯論,這突顯了此案對拜登政府的重要性。

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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