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冤案再审效果有限 台民团吁设救济委员会

民团7月1日在立法院召开“刑事再审又窄又重的那扇门”记者会。图为冤狱平反协会执行长罗士翔。(宋碧龙/大纪元)
人气: 7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24年07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司改会1日举行记者会表示,目前刑事再审制度对冤案救济发挥有限,并提出四点说明及主张,呼吁应予以改革,包含设立冤案救济委员会、刑事案件确定后审查法院等,也建议总统应启动司改委员会、司法院应研议修法。

司改会表示,我国刑事诉讼的再审,是针对已判决确定案件,就案件事实的争议重新审理的非常救济制度。2015年1月前,我国刑事再审的救济功能有限;但修法后,刑事再审的功能并未大鸣大放,从数据来看,修正后的再审核准率,仍维持着极低的比率,并没有提升。

民团7月1日在立法院召开“刑事再审又窄又重的那扇门”记者会。
民团7月1日在立法院召开“刑事再审又窄又重的那扇门”记者会。(宋碧龙/大纪元)

所以,司改会建议,应成立专责冤案调查、救助之机构,并以专门法庭审理,并建议冤案救济委员会应增设于监察院下,且该委员会所声请救济的案件,应由司法院的刑事案件确定后审查法庭专责审理,并以参审或国民法官法的程序进行审判。

此外,司改会呼吁,侦查机关及司法机关全面检视我国实务上,造成冤案的种种原因。也应检视我国的法院的审判系统,为何对于审判的事实认定,在已经有许多明确可翻案的事证下,依然难以变更事实的认定?甚至在某些案件中,已有监察院调查报告指出案件中的事实不明且有程序瑕疵,为何都无法使冤案当事人得以平反?

最后,司改会提到,对于制度的完善,民团已研拟草案,待日后公布;总统赖清德应召开司法改革国是会议,讨论研议如何落实完善“刑事确定案件检视机制”的部分。赖清德曾经承诺,当选后应设置“司法改革委员会”。所以,应于成立司法改革委员会并讨论特别冤案救济机制及其他重要的司改议题。另,司法院应尽速研议修法,并广邀民团参与。

责任编辑:陈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