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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糖饮料禁标“富含”维生素 新制即起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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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2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食药署19日公告修正“包装食品营养宣称应遵行事项”,其中含糖碳酸饮料未来可标示添加维生素C等与事实相符营养宣称,但不得标示“高、富含”,避免促销字眼导致民众喝下过多糖分。

为使法规更加落实及清楚易懂,食药署19日公告修正“包装食品营养宣称应遵行事项”,未来含糖糖碳酸饮允许宣称“添加”营养素,但部分食品不得标示“高、富含”营养素。

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表示,现在许多罐装饮料都会加入维生素C,依据新制可标示“添加维生素C”或“每100毫升含维生素C 50毫克”等与事实相符的营养宣称,但不得标示“高、富含”维生素C或等同意义的营养宣称及生理功能词句。

另增加“高、多、富含”等营养宣称的营养素及其含量基准,从过去8项增加至22项,包含膳食纤维、维生素A、维生素BI、维生素B2、维生素C、维生素E、钙、铁、蛋白质、烟碱素、泛酸、维生素B6、维生素B12、叶酸、维生素D、维生素K、生物素、胆素、碘、镁、锌、硒。

食药署表示,新制即日起生效,部分应遵行事项给予缓冲期至115年1月1日施行,届时未依规定标示者,将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至300万元罚锾;标示不实者,处4万元至400万元罚锾。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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