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8.8万公屋户下月须申报是否持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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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0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曾晓熏香港报导)为打击滥用公屋情况,房屋署本月向首批8.8万个入住2至8年公屋户发出申报表,要求他们申报在本港是否持有物业,获发申报表的住户须要在11月底前交回表格,否则可能会被终止租约。房屋署署长罗淑佩昨日表示,下一轮发信将会是明年4月,署方亦正研究其它打击滥用公屋的措施。

房署由10月3日开始陆续向首阶段约8.8万户公屋户派发新申报表,对象主要是入住公屋2至8年的住户,相关表格会直接派入住户的信箱,收到表格的住户须要在11月底前填妥并交回房署。如未收到申报表的住户即表示现阶段暂时毋须申报;至于长者户同样毋须申报,但将来仍要申报是否居住于公屋。

罗淑佩表示,如果租户申报持有物业,房屋署不会作出惩罚,但须要在1个月内搬走。她指如果租户透过公司持有物业,要视乎租户在公司的角色,举例如果租户是公司董事或老板,必须申报相关物业。但如果公司由多人共同拥有,而物业不可能用作居住用途,署方可酌情处理。她又提醒公屋租户切勿作虚假声明,否则可能会被房署作其它检控。

罗淑佩强调,当局决心打击滥用公屋,现正研究其它可行措施。她又指曾经听过有人将公屋单位经营Airbnb,形容事件极为离谱,当局若发现的话必会严厉打击。对于有意见认为,房署可与不同部门的资料互通比对,以识别持有物业的租户,罗淑佩就表示会与地政总署研究。◇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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