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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立委提案修法 产假8周变14周

全世界仅14%国家的产假不满12周 台湾更是东亚国家中最低 因此立委主张将产假由目前的8周延长至国际劳工组织规定标准的1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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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选在3月8日妇女节当天,国民党女立委李彦秀、王育敏、张丽善等人召开记者会表示,全世界仅14%国家的产假不满12周,台湾更是东亚国家中最低,因此她们将共同提案修正《劳基法》,主张将产假由目前的8周延长至国际劳工组织规定标准的14周。不过劳动部解释,国外是把产假与育婴假相加,台湾则是分开,因此妇女不仅享有8周产假,还有最长2年的育婴假,其实福利是优于国际规定的。

李彦秀表示,台湾《劳基法》的产假规定已经数十年未调整,仍然停留在《工厂法》时期的8周,对于女性劳工的生育环境极不友善。目前有51%的国家提供妇女至少14周的产假保障,20%国家有18周以上的产假,只有14%国家提供不到12周的产假,对照台湾法令仍停留在只有8周的产假,在东亚地区更是敬陪末座,其他像是中国、日本都有14周;柬埔寨、印尼、寮国、泰国都有13周;缅甸也有12周。

不过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专委王雅芬解释,其实国际劳工公约规范的产假,其基本精神包括照顾母体、出生婴儿的健康,所以希望给予14周的产假,但各国定义不同,有些是将产假与育婴假合并计算,台湾则是产假与育婴留职停薪假拆开,且台湾规范并没有比较少,也符合国际劳工公约的精神,但产假是否需调整,仍要等统筹考量后再回应。

不过李彦秀认为,产假与育婴假的概念完全不同,产假由资方完全负担,但育婴假却只能拿到六成的薪水,如果不赶紧回到职场,还可能被老板为难,因此妇女多半会急着回去工作,呼吁政府不能只靠发放育儿津贴来刺激生育率,劳动部应该站在劳工的立场,有更积极的处理。◇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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