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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毯伤婴 护理师将遭停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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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鸿国新北市16日电)新北市政府卫生局今天约谈新庄乐宝儿妇幼诊所医护人员后表示,护理师因不正当行为致婴儿烫伤,将处停业处分,诊所也罚锾。

卫生局表示,为厘清责任,以了解诊所医护有无违反医疗标准作业流程,以及医护在探视新生婴儿状况的频率,今天约谈谢姓医师及事发时值班阮姓护理师。

卫生局科长颜忠汉指出,根据约谈了解,诊所共备有2条电热毯,当新生儿肛温低于36.5度,在使用烤灯15分钟后体温仍未回升,使用电热毯。

他说,电毯调温至摄45度,使用15分钟,这是诊所使用电热毯标准流程,诊所表示不知道电热毯禁止使用于婴儿,未来将不再使用。

他表示,卫局调查发现,从民国95年取得护理师资格的阮姓护理师在使用烤灯15分钟后,未测量婴儿体温是否仍低于摄氏36.5度,仅以手触碰婴儿胸前体温,就决定使用电热毯。

阮女在使用电热毯期间,不仅未量测婴儿体温是否回升,仅以手触摸婴儿与电热毯间温度,未实际量测婴儿体温,致婴儿烫伤。

他表示,阮女已违反护理伦理不伤害原则,属不正当行为,将以违反护理人员法处以1个月以上1年以下停业处分;诊所未督导医事人员依法执行业务,将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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