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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亞裔男子弒母分屍 被判終身監禁

2022年3月下旬,20歲的李(右)與母親發生沖突,殺害母親并分屍,2024年6月被判終身監禁,13年不得假釋。(多倫多警局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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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6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楚方明多倫多報導)週三(6月26日),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奧馬拉(Alfred O ‘Marra)宣判,現年23歲的達拉斯·李(Dallas Ly)殺害其母、46歲的李田(Tien Ly,音譯)二級謀殺罪成立,自動判處李終身監禁,13年內不得假釋。這並不意味著李在13年後獲得假釋,而是他將首次有機會申請假釋。

法官宣判李於2022年在萊斯利維爾(Leslieville)的公寓家中殺害母親並分屍的罪名時,強調了這起謀殺案的「殘忍」和「無端暴力」。

奧馬拉在當天擁擠的法庭上宣讀判決時說:「李在母親家中與她發生沖突並襲擊了她。」「他褻瀆了母親的遺體,砍下她的頭,然後把她的屍體和頭扔在路邊,讓路人發現。」

李在審判中作證說,其母是一家美甲沙龍的老闆,在他的童年時嚴重虐待他。一張作為證物的照片顯示,李的背部有多處紅印和傷疤,他說,這是他母親用痒痒撓打他留下的印記。

檢方和辯方的精神科醫生都認為他受到了虐待,但只有辯方專家得出結論,虐待導致他患上了創傷後應激障礙。

李告訴陪審團,他對母親說,他要離開去和姨媽住在一起,母親就對他拳打腳踢,並威脅他,他一怒之下用獵刀刺傷了母親。「我當時火冒三丈,在我意識到之前,我失去了理智,我開始打她。」他作證說。

李把母親的屍體放在一個小推車裡,扔在路邊,然後逃跑。在被拒絕入境美國後,他前往漢密爾頓,假裝成中國難民,然後返回多倫多自首。

法官奧馬拉週三表示,陪審團拒絕了李的自衛主張,也拒絕了他被母親的言論激怒的說法。法官表示,李是「行者」,他攜帶了致命武器,這起謀殺案是家庭凶殺案。

奧馬拉說:「兒子殘忍地殺害了母親。」「據他姨媽說,雖然母親過去曾虐待過他,但也很疼愛他,給他提供了住所和工作。」

二級謀殺罪的假釋期限為10至25年;辯護律師格林伍德(Jessica Greenwood)和斯亞拉(Marco Sciarra)要求10到12年,而檢方律師斯伯爾(Jay Spare)要求15年。奧馬拉說,考慮到李沒有犯罪記錄,但其殺人殘忍程度需要延長他的假釋期。

李曾在5月的量刑聽證會上道歉,「我不是會失控的人,我知道這不符合我的性格,我為自己的弱點負責」。

奧馬拉發現,雖然李對他的家庭所遭受的傷害表示懊悔,但「他對奪走他母親的生命毫無悔意」。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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