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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劝导期 交通新制两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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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曾鸿儒/台北报导〕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新制将于7月上路,交通部原宣示将有三个月至半年劝导期,但此作法却可能导致执法有空窗期,交通部、警政署昨日紧急会商,决定取消劝导期,采两阶段实施新制,部分新制延后半年实施。

立法院去年大幅度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七十五项条文,历经近半年法规作业,相关子法、罚则大致完成修订,由于部分条文新增,部分大幅加重罚则,为免造成民众不适应,交通部曾宣示,实施初期多数条文将分别有三个月至半年的劝导期。

不过,此作法却可能导致执法的空窗期,例如民众将四岁以下幼童留置车内,若于6月卅日违规,须依现制罚五百元,但如7月1日违规,新制虽将罚则提高为一千五百至三千元,但民众却可能因为新制还在“劝导期”,反而不必受罚。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长尹承蓬坦言,新法实施后,旧法自然废止,新制劝导期间,警方、监理单位也无法根据旧制开罚,对执法确实是一大考验。

昨日下午,路政司与警政署交通组紧急会商,讨论未来执法技术问题,鉴于不让民众混淆,也别造成执法困难,最后决定取消劝导期,但采两阶段实施新制,部分民众还不熟悉的新制,将延后半年实施。

路政司专门委员陈彦伯指出,延后半年实施的条文,包括部分新增罚则,例如电动休闲车、电动滑板车、沙滩摩托车行驶道路,以及部分加重处罚的罚则,未依规定安置儿童安全椅,交通部、警政署将联合报请行政院延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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