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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社宅弱势保障比率提高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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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5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内政委员会6日初审通过《住宅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定将社会住宅提供弱势者的比率,由现行的30%提高到40%;而为鼓励屋主释出空屋给申请租金补贴的民众、投入社宅包租代管,草案也将租金收入免税额度由现行每屋每月不得超过新台币1万元,提升至1.5万元。

为推动社会住宅政策,立法院内政委员会6日初审通过《住宅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提高社宅提供给经济或社会弱势者保障名额的比率,由现行的30%上调至40%;并将经济或社会弱势者身份,新增“因怀孕或生育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

而为鼓励房屋所有权人释出空屋,参与社宅包租代管、出租给符合租金补贴资格的民众,草案也明定,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税额度将由现行的“不得超过1万元”,提高至1万5千元;且减征租金规定实施年限为5年,行政院得于年限届期前半年视情况延长,并删除现行延长“以一次为限”的规定。

此外,为避免房屋所有权人因参加包租代管而成为税务机关追查租金所得税的依据,草案也增订,“住宅所有权人参加包租代管所签订的租赁契约资料,不得作为查核该住宅所有权人租赁所得的依据”。若房屋出租给符合租金补贴的民众,该房屋土地的地价税得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以5年为限;年限届期前半年视情况延长,不限一次。

至于社宅租金过高的争议,草案明定,社宅租金计算应交由内政部,斟酌承租者所得状况、负担能力及市场行情,订定分级收费原则,并定期检讨。◇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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